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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局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

设置字体大小:【 】 【打印】 【页面调色版  发布时间:2014-10-30


  一、基本情况
  (一)部门主要职能
  1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森林生态建设、森林资源保护、国土绿化等相关工作。
  2、研究制定及编制全区林业、 林业生态建设、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加强外事侨务旅游局承担的旅游工作职责。
  3、拟定集体林权制度、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。
  4、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指导、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,承担区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,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,监督和督办全区各类林业案件的查处。
  5、组织指导林业科技、教育和外事外资工作,开展林业科技推广、培训工作。
  6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  (二)部门预算单位构成
  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局由机关及下属5个二级单位组成,其中: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、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、自收自支事业单位3个。
  (三)部门人员构成
  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局总编制人数322人,其中:行政编16人,事业编制306人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24人)。实有财政供养人数146人 (参照公务员法管理1人),其中在职109人,离退休37人。
  二、收支预算情况
 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06万元。其中:财政拨款(补助)收入1061万元,其他收入145万元。
 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06万元,主要包括农林水支出977万元(含经常性项目支出331万元),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,医疗卫生支出19万元,住房保障支出8万元,其他支出145万元。
  三、财政拨款(补助)预算情况
  2014年财政拨款(补助)预算数1061万元,比2013年预算增加31万元,增长3 %,安排情况如下:
  (一)基本支出730万元,比2013年预算减少13万元,下降1.7 %,主要原因是: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,实行绩效工资后,部分津补贴及奖金取消发放。其中:
  1、工资福利支出461万元。
  2、商品服务支出34万元。
  3、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5万元。
  (二)项目支出331万元,比2013年预算增加43万元,增长15 %,主要原因是:增加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及专项项目有增加。其中:
  1、乡村旅游线路推广经费项目18万元,主要用于乡村农事会节的宣传及旅游费用。如油菜花节、莲花节、西甜瓜节等等。
  2、湾子林改造项目15万元,主要用于新农村乡镇勘察设计及补植补造工作。
  3、外事侨旅游服务经费项目8万元,承担并负责外事侨务局的旅游接待服务工作,加强外事侨务旅游宣传服务工作。
  4、退耕还林经费项目6万元,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及粮食补助资金
  5、省市旅游博览会参展经费项目8万元,主要用于旅游会议、旅游宣传、博览会参展经费支出。
  6、森林防火25万元,用于防火物资的采购及防火监控系统的维护,防火护林人员的经费等。
  7、区旅游规划编修经费8万元,主要用于旅游规划,媒体宣传,旅游编修费用支出。
  8、弥补公用经费补助48.8万元,主要用于局聘用人员工资、经费等支出。
  9、园林绿化工作经费23万元,是因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职能从城管局整体移交到本局,此专项资金用于园林绿化管护,绿化宣传管理等。
  10、林政稽查经费3万元,用于林业用地规划,林业执法稽查经费支出。
  11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2万元,用于森林病虫害防治药物及人工支出经费。
  12、林业基地建设补助6万元,用于林业基地建设苗木补偿,土地改造等费用支出。
  13、莲花湖养护经费24万元,用于莲花湖养护专项支出。
  14、国有资产管理和维护支出100万元,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维护。
  15、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经费20万元,加强湿地的保护与管理,人员及配套支出。
  16、林业技术推广与培训经费17万元,主要用于林业技术的宣传、学习、推广、培训及应用支出等。

信息来源: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局管理员 | 责任编辑:蔡甸区林业和旅游局管理员